聚会还有两三天的时间开始,受邀的人基本全都到了。陆明霄最近又忙了起来,待在酒店不怎么出门,一直远程办公。
叶含铮有时候陪着他,有时候被徐州叫出去结交新的客户,虽然公司太小,自我介绍的时候有点露怯,但谈生意嘛,就得脸皮够厚点,买卖不成仁义在,留个名片也是好的。
今天又出去走了半天。中午,叶含铮回到酒店,竟然在大厅门口碰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。
“傅叔?您怎么在这里?”他急急忙忙地跑过去,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工作人员,那人带着口罩,看起来像个保洁,叶含铮连声说了对不起,没发现那人握着扫把的手上,少了一根小指。
傅管家是早上到的,脸上多了几条皱纹,还是从前的样子。他笑吟吟地揉了揉叶含铮的头发,说道“过来办点事情。”
叶含铮高兴,跟管家说:“原本打算前几天回去看您的,结果又耽误了。”
管家谅解:“工作要紧。”
叶含铮嘴甜:“傅叔也要紧。”又四处看看:“是陪程夫人他们来的吗?”
“不是。”管家说:“是陪陆先生过来的。”
程书蕴和陆老爷子的年纪已经不适合到处奔波了,这次跟着陆明霄回国,估计就不走了,说是落叶归根。管家看他独自一个人,问道:“少爷没和你在一起吗?”
叶含铮说:“少爷在忙。”又好奇地问:“您怎么知道我和少爷见过面了?”
管家笑道:“我不仅知道你们见过了。还知道,你们在一起了。”
“什……什么?”
管家看他模样震惊,拿出手机找到一条信息,递给他看,信息是陆明霄发的,就几个大字,言简意赅,上面写着:通知一下,我和叶含铮谈恋爱了!
还用了少见的感叹号,透着一丝说不出的骄傲。
管家说:“不止我收到了,少爷手机上所有的人,应该全收到了。”连陆先生都有,爷爷奶奶也没放过。
叶含铮忍不住笑,看着那条信息,让管家帮忙转给自己,收藏了起来。
这时,陆昊东从电梯里走了出来,叶含铮微微鞠躬,喊了声:“陆先生。”
陆先生气质依旧冷淡,看了他一眼没出声,接过管家从工作人员那里取来的鲜花,走了出去。那束花有点奇怪,明明是一朵朵盛开的白菊,却在花团中间放了一支夺人眼球的玫瑰,用黑色的纸包裹着,像是去祭奠什么人。
他把遇到管家的事情告诉了陆明霄,陆少爷对着电脑一边忙工作,一边问:“陆昊东也来了?”
叶含铮点了点头,帮着陆明霄倒了一杯咖啡说:“好像是去祭奠故人了。”
“不是故人。”陆明霄端起咖啡喝了一口,皱着眉说:“怎么这么甜?”
“甜吗?”叶含铮尝了尝,好像真的比以前甜了很多,应该是他不小心把糖放多了,跟陆明霄道歉,打算再去重新煮一杯。
陆明霄没让他走,嫌弃道:“这种事情还会不小心?脑子白长了吗?”
叶含铮抿着嘴笑,坐在陆明霄对面,“可能真的白长了,放糖的时候总是想着少爷,就觉得放多少糖都不如少爷甜。”他嘴上沾着一圈咖啡渍,不自觉地伸出舌头尖舔干净。
“叶含铮。”陆少爷面目表情地瞪着他,随手拿起一支钢笔,在酒店准备的便签上写了三个字。
叶含铮好奇地看了看,纤长的眼尾往上挑,漂亮的眼睛勾勾的,他以前也长这样,但好像稍微沾上一点情/欲的色彩,就变得不一样了,无辜地问:“怎么了?”
陆少爷抬手把那张便签贴在他脑门上,“我以前怎么没发现,你是个流氓?”
叶含铮抬着眼往额头上看,发现陆明霄还真的给他贴了一张小流氓的标签,鼓着嘴吹了吹,没把陆少爷的恶作剧撕下来。又接着之前的话题问:“少爷说陆先生祭奠的不是故人,那......”
“是爱人。”陆明霄说:“不过去世很久了,那时候我还没出生。”
这件事情,还是从何耀那里听说的。
陆明霄从小没有妈妈,也曾经哭着喊着问过爷爷奶奶,妈妈去哪了,程书蕴开始还想编个童话告诉他,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,或是妈妈去了天堂。但陆昊东似乎从来没有把陆明霄当成孩子,等他懂事了,就直接地告诉他,他是代孕来的,因为女方有夜盲症瞒着没说,所以遗传了。
至于为什么代孕,程书蕴也不清楚,就知道陆昊东应该有个喜欢的人,这辈子都不能忘的那种。
这个人是何耀的小舅舅,叫林诺,一诺千金的诺。
他和陆昊东是在辰溪镇认识的,那时他来姐姐家玩,认识了来姐姐家做客的陆先生,算是一见钟情,就怎么都不肯走了,拉着还是小朋友的何耀帮他追人,帮他送情书。
林诺长得好看,性格也好。整天围着陆先生转来转去,像一只叽叽喳喳怎么都不会累的小鸟,凶他也不走,骂他也不走,黏黏糊糊的,像个跟屁虫。直到有一天陆先生终于松口了,给了他同等的回应,林诺却突然,多了一桩莫名其妙的婚约。
不如私奔吧?他跟陆先生说,去哪都行,天涯海角。他们的关系没什么人知道,一起走了,也没人在意,权当是去旅游了。
两人跑了好几个城市,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捉弄,被女方发现了。
那时女方的父亲很有势力,抓走了陆先生,也把林诺关了起来。
本以为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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