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既然男神住在他家隔壁,就不用担心遇不上,总归是近水楼台先得月,刷存在感什么的是必须的。
基本上好基友的讯息休伯特每天都能从新闻上得知,上班又要拯救世界,超人真心的忙碌。
能力越大,责任越大,等等这话是谁说的?
这不重,重要的是,他来不及多想又接到电话,他家姐夫竟然第一时间知道他旷工,直接来逮人。
不带这么凶残的!
他姐夫是怎么知道他偷懒来着的?
管不了这么多,只听说哥谭市出来个蝙蝠侠还是什么的,让他去追上一追。
休伯特整个人都不好了,特么别欺负他地理学的不好,高谭市是个什么鬼!不是传说是虚拟的城市吗?
翻了地图,还真有这么个地方,休伯特想给这个无情无理取闹的世界跪了。
没办法,主编给的任务,他只能收拾行李,其实也就几身内在美,外衣什么的,太重太麻烦。
找蝙蝠侠说说容易,看过电影的都知道,这货是超级有钱的富翁,白天是花花大少,晚上就是身披黑甲的黑暗中的守护神。
这个世界也是够狠的,竟然活生生的多出了一块,还变成了蝙蝠侠的老巢。
说起来,他还真的是不太记得蝙蝠侠到底是何许人也,花花公子的设定,和某个纽约的花花大少神似啊……
只不过纽约那只是真花,而蝙蝠侠么,算是掩护吧。
他唯一记得的就是他当初在电影院里傻看了三个小时的电影,差点睡死过去,最终看到j-i,ng彩片段,蝙蝠侠被他睡过的妞给桶了肾,好像是这样的吧……
所以血的教训告诉我们,泡妞需谨慎,否则要伤肾。
为了一时爽,就要拿肾还,这等买卖实在是太不划算了,也就这样的败家子能做的出来。
说来要找到蝙蝠侠应该不算什么难事吧?
只需要去那哥谭市打听一下哪家败家子强,应该就能有眉目了,要真遇上了,他那不太靠谱的系统也会给出正确的提示,一般三流四流的配角,系统连鸟都不会鸟一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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