陆缨继续看口供,汪大夏猜测魏采薇有可能是逃跑途中高烧失忆的禾二小姐,像他这种懒散的人变得格外用心,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凑近去看。
周小旗招供说,十年前庚戌之变后,朝廷清算失职之臣,人人自危,陈千户很担心担责任,就偷偷把亲家禾千户托付的产业全部变卖了,换了两万银子去贿赂严世蕃。
后来陈千户果然保住了乌纱帽,一点事没有,定是有严世蕃暗中作保。
陆缨用朱笔圈出此段,还记在小本子。
这些都被汪大夏记在心里了。
到了傍晚,陆缨拿着小本子去给陆炳请安的时候,汪大夏跑到魏采薇那里告密,将看到的一切告诉她,说道:
“……你要小心,一来,你的嫌疑尚未解除。二来,周小旗虽然还没来得及告诉严世蕃关于你的事情,但是凭严世蕃的权势,他迟早有一天会查到你头上去。这个严世蕃可不像陆炳陆缨这样对你这么客气了。”
汪大夏对她的事情如此上心,魏采薇晓得他是好意,但坚决不能承认,“我真不是禾二小姐,不过还是谢谢你,我心里有数了。”
汪大夏说道:“你小时候脑子被烧坏了嘛,当然不记得。不过这种悲惨往事,不记得也好,最好失踪的禾二小姐不是你。”
这时护卫送来晚餐,三荤两素,还有一个汤,主食是米饭和花卷。
汪大夏想留下来蹭饭,赞道:“客饭和我在饭堂吃的大锅饭就是不一样,连米饭都白一些,瞧瞧这个苦瓜酿肉,那么多肉沫塞进苦瓜里,都快把苦瓜给撑爆了。我中午在饭堂吃的是苦瓜炒肉丝——起码十根苦瓜丝里才能找到一根肉丝。”
“就这样的苦瓜肉丝,饭堂师傅在给我舀菜时候,还使劲哆嗦。”
汪大夏伸长胳膊,就像中风了似的,学着饭堂师傅抖菜,“他还把铲子最上面那根肉丝给抖下去了!”
听得魏采薇忍俊不禁的笑出声来,“好了好了,这些我一个人也吃不了,你若不嫌弃,留下来一起吃。”
正合我意。
汪大夏说道:“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。”
两人分主宾对坐,魏采薇先举筷,汪大夏紧接着拿起筷子,把一根苦瓜酿肉夹在饭碗里。
魏采薇举筷,却是拿了个盛汤的空碗,夹起一个花卷放在碗里,然后把碗搁在身边的空位上,摆上一双筷子。
汪大夏顿时觉得苦瓜酿肉不香了,停筷说道:“我都知道你不是寡妇了,为什么还要供饭?”
“哦,习惯了。”魏采薇说道:“何况我将来还是要以寡妇的身份行医,还是照常每顿饭都供吧,万一露出破绽,被其他人发现就不好了,供满三年孝期为止。”
汪大夏将装着花卷的碗捧到自己跟前,和死人抢饭吃。
“你——”魏采薇刚刚觉得他有些长进,他就开始犯浑了。
“不白吃这碗饭。”汪大夏说道:“我容许你继续保留那块‘亡夫汪二郎之灵位’的灵牌,不计较你利用我的姓氏和排行。但前提是只要我和你单独吃饭,就不许给莫须有的亡夫供饭。”
汪大夏嘴上说灵牌的事情,其实是说他愿意接受魏采薇继续以寡妇的形象行医。
他总不能连陆缨这个老古板都不如吧。
“好。”魏采薇说道:“那块灵位陈经纪和李九宝都亲眼看见过,如果换了灵牌上的字,以后要将新灵牌以风水的理由移到上锁的房间,不能堂而皇之的放在堂屋里了,免得被人戳穿。既然你答应,我就不用费事了。”
“一言为定,花卷归我。”汪大夏夹起花卷,一口就啃掉一半,两口没了。
看汪大夏吃的开心,魏采薇心道:这家伙记吃不记打,昨晚还说我伤害了他,不跟我说话了,几乎要与我绝交,今天我请他吃一盘葡萄、一顿晚饭,他就回转了。
还真是……好哄呢。
魏采薇拿起一双干净的筷子当做公筷,把盘子里的酱牛肉夹在汪大夏碗中,“我还在服药,吃的清淡,你把肉吃了。”
汪大夏吃的眉飞色舞。
另一边,陆缨和陆炳吃完晚饭之后,把周小旗的口供摘出重点,汇报给父亲。
陆缨说道:“……我觉得严侍郎和陈千户之间应该过交易,此事肯定与禾千户有关系。陈千户送给严侍郎的两万两银子,其实都是买卖了禾家的产业。所以我猜测无论有没有陈大郎□□禾小姐一事,这两个女孩应该都活不了太久,因为她们迟早会发现家里的产业被陈千户给吞了。“
“陈千户买下两个官奴,养在郊外田庄里这一招很妙,一来可以成全的他念及禾千户旧情的名声,二来乡野之地,人烟稀少,家门口就是西三里河,弄成溺水身亡的假象很简单。没有人会深究两个官奴的死因,如此,就能永远保住这个秘密了。”
陆炳坐在轮椅上,说道:“你说很有道理。没想到我看错了陈千户,他居然如此歹毒,毫无人性。当年他们两个都是我的旧部下,管着各路情报的汇总。当时我建敢死队,去给进城的难民断后,敢死队有去无回,自愿前往,禾千户是第一批站出来的。后来在禾千户的值房里发现他延误军机的罪证,锦衣卫在蒙古的暗探在之前就发来俺答汗可能要带兵南下的预警,他却没有及时上报给我。那时候我才明白,禾千户自愿加入敢死队,是为了弥补过错。”
“按照军法,出了这么大的错差,该满门抄斩,但是我念及他已经战死,就求情将他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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