义不一样,他的外套永远敞开着,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永远不扣,也从来没有把衬衫下摆扎进牛仔裤里,自在而不羁。他的头发有点长,三七分的大背头在骑自行车时被风吹乱了纹理,却有一种异常的桀骜,加上他高大魁梧的身板,略显黝黑却不失俊朗的脸庞,都成了陈书芸心中有关青春的全部回忆。
那次舞会之后,苏秉义开始疯狂的追求陈书芸。除了电台点歌,送花,请看电影,他做的最多的一件事就是写情书给陈书芸。情书这个东西,要经过别人的传达方能彰显其意义,才能有那种含蓄的美感,而当时充当信差的人便是与苏秉义同寝室的好哥们,林广茂。
同苏秉义的气质迥异,林广茂虽然也很高,却是那种单薄削瘦的高,微微有些驼背,苍白的脸颊上常年架着一副眼镜,性格也格外内向沉默。
当时的校园风气并不开放,学校虽然没有明文禁止谈恋爱,却也并不提倡。因此在苏秉义与陈书芸之间,林广茂不光充当了邮差,也是一个很好的屏障,帮他们规避掉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他们三个人一起吃饭,一起上课,一起饭后散步。凡是在校园里的时光,总能看到他们三个人在一起的身影。
快毕业时,林广茂因为家里的关系,提前分配进了北京的一家很大的国有企业。来自西北小城江北市的苏秉义没有门路和关系,最终没能留在北京,被分配回了家乡江北市煤炭局,成了一名工程师,陈书芸义无反顾的跟随爱情一同前往。
那个九月,苏秉义去单位报到时,在新晋员工的名单上看到有人跟他是一所大学毕业的,他十分诧异,再往后看,白底黑字赫然印着的名字正是林广茂。
因为林广茂分配的太晚了,所以没能当上专业对口的工程师,而是留在了煤炭局机关做起了文员。那晚,林广茂和苏秉义在暂住的单位公房里喝酒时才告诉他,自己在北京那家国企的工作黄了,最后没办法,只能在没有别的选择的情况下被分配来了江北。
苏秉义虽然为林广茂惋惜,但出于私心却还是高兴的,最要好的兄弟能跟自己在一起工作,那简直是天大的好事。他拍了拍林广茂的肩膀对他说:“兄弟,以后这儿就是你家,有我的就有你的,咱俩这就算是过了命的一辈子的兄弟,有什么事都只管开口。离了大北京,在江北,咱照样能把日子过好,照样能给国家做贡献。”
于是林广茂在江北,一呆就是三十年。
他同所有人一样,在别人的介绍下认识了煤炭局一个下属单位的新晋职工郝红梅,双方短暂的了解和接触后,便顺理成章的结了婚。然后两年后,郝红梅生了林江,三个月后,苏忆北出生。
所有的一切都再自然不过,唯一改变的是,刚结婚的前两年,还能听见郝红梅歇斯底里的同林广茂吵架,伴随着林广茂永远的沉默和无动于衷,郝红梅似乎也吵累了,更吵不起来了。
林广茂为人端正,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,更不打老婆和孩子,在外界看来,他温和儒雅,体贴顾家,挑不出一丁点毛病。可就是因为这完美,让郝红梅觉得自己是跟一尊雕像生活在一起,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。
他们之间的话题越来越少,彼此之间也越来越冷淡,日复一日的生活令郝红梅近乎窒息。她在所有人的反对和不解中毅然辞掉了煤炭局的铁饭碗,开始下海做生意。一个女人若是得不到最想要的爱情,就只能变强大,用最坚硬的盔甲把自己包裹起来,至少让外界看起来无坚不摧,好保有最后一丝尊严。
可郝红梅并不知道,穿着盔甲的不只是她,林广茂更甚。
他用那副盔甲包裹着一个秘密,保护着一段友情,更掩藏着一份无论如何也不能讲出来的爱情。那盔甲经年累月,越来越厚,可那份爱却丝毫没有被消磨掉,反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愈加庞大。庞大到他可以遥遥注视着那个女人就够了;庞大到可以平静的面对她,不再想要逃避;庞大到只要呼吸着她呼吸过的空气,走过她走的路,便心甘情愿的认为那就是拥有。
☆、第三十七章 年华惹尘埃
“那后来你是怎么知道真相的,”苏忆北问道。
陈书芸轻声叹了口气,说道:“是那次,就是你上初二那年暑假,你和林江都去参加夏令营那次,你林叔叔喝醉了酒,没带钥匙,就让人把他送到单位,打算在办公室睡一晚。
其实之前他经常在办公室睡觉,你也知道林江家的情况,所以那间办公室基本上就是他半个家。但是那天他喝得太多了,你爸爸知道后还是不放心,就和我打了辆出租车去了单位,准备把他接回咱家,方便照顾。
我们一进他办公室,他整个人已经瘫在了床上,地上吐了一地,枕头上和被子上都沾满了秽物。我让你爸把他先架回去,然后留下来帮他收拾办公室。就在我拖地的时候,从他办公室的床底下拖出了一个箱子。
那个箱子我一眼就认出来了。那是我上大学的时候从家里带去的行李箱,枣红色的帆布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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