群豪在落梅庄暂时歇息疗伤。那藏宝图,终究物归原主,放入传志怀中。
传志睡了三日,一睁眼,瞧见阿笙伏在枕边小睡,下眼睑一片青黑。传志不敢乱动,干瞪着一双眼睛,端详他面容:阿笙怎有恁长的睫毛,一根、两根、三根……真好看;脸颊看起来真软,想戳一戳;嘴唇最好看,不对不对,鼻子更好看哩,可头发也好看,亮亮的、滑滑的,这个手指才好看呢,又细又长,怎么又咬指甲,下次得告诉他别再咬了,对了,还有手腕!
想到这里匆忙去看,稍一挺身,阿笙便醒了。传志顾不上别的,抓过他的手翻来覆去地瞧。阿笙愣了一会儿,道:“云姨给接上了。”
传志轻轻摸那层白纱布,问:“还疼吗?”
将才他双眼瞪得太久,便显得水汪汪的。阿笙面上一红,也不抽回手,也不瞧他:“不疼。只是以后不能用剑了。”
传志嗫嚅数次,半晌才道:“你,你将我的手废了罢。”说罢一伸双腕,露出视死如归的神色来。
阿笙奇道:“废你双手做什么?”
传志垂头丧气,苦道:“若不是为了我,你就不会这样。抓你的人是我伯父,他已死了,没人给你出气,你不要把气憋在心里。你往后不能用剑,你废了我的手,我也用不了,咱俩都不用,你不能用,见我也不能用,你就不会难过……”
阿笙在他脑门上重重一敲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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