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闻媒体的人,他觉得一切新闻记者,都是用蘸着人血馒头博关注的心在追逐热点的,因而他是绝对不会欢迎任何媒体采访的。
谭湛却笑笑:“这你不用担心,朱老师已经答应了我的拜访。我答应了带着‘舒曼’一起去,他很想再看一看这把琴。”
会带着”舒曼“……这个认知让本来相当抵触的林筝也跃跃欲试的期待起来。到了周六那天的早晨,她几乎是早早的醒来梳妆打扮,等在了谭湛的门口。
谭湛确实如约的带上了“舒曼”,林筝坐在副驾驶座位上,而那把她心心念念的大提琴就好好地摆在后座上,一路上风景变幻,然而
林筝根本无暇顾及,她的整颗心都在“舒曼”身上,仿佛闭上双眼,就能浮现出“舒曼”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时刻。
然而随着路途的颠簸,林筝的思维不得不拉回现实,她朝车窗外看了看,才发现眼前已是熟悉的景色。也对了,朱黎明老师还住在原来的公寓,而这一片因为远离主城区,因而即便主城区不少建筑都已经推倒重建了好几次,这儿仍旧保持着原汁原味般的过去风貌。
与这种怀旧的情怀相一致的,朱黎明老师家也没有变,甚至连摆设都维持了十年前的样貌,林筝走进去的时候,他就呆呆地站在门口,一动不动地看着林筝。
“朱老师,我是林筝。”
直到林筝开口,朱黎明才终于没忍住背过身去,用手小幅度地擦拭眼角的眼泪。林筝有些不忍,朱黎明一向对林溪青眼有加,两个人学琴,林溪虽然天分更高,但永远是最调皮捣蛋的一个,有时候朱黎明责罚起来,她也总能振振有词的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。
“林溪其实不算个乖巧的孩子。”给谭湛、林筝倒了茶,朱黎明才坐下,他的眼睛望着窗外,带了回忆和感慨,“她一直是个骨子里充满野性的孩子,而且也有很多恶作剧的想法,以前练琴还不自觉,我有时候一转身去厨房煮个茶,回头就看到她一边拉琴,一边把我茶几上的零食在往嘴里塞。有一次我临时出去有事,
关照林溪林筝先在家里练琴,结果林溪刚趁我前脚走,后脚就爬到沙发上想去拿架子上我国外买来的新琴谱,不小心把我最喜欢的花瓶给打碎了。”朱黎明想起旧事,也忍不住笑起来,“结果她用502胶水都一片一片给我粘好了,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,把花瓶又给我摆放回了原位,我一直一直都没发现,直到一年以后,我站在客厅里,教一个新的学生,花瓶突然就碎裂回了一片片,那个学生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,以为是凭空见了鬼……林溪这个小兔崽子听说了,特意打电话慰问我,还在电话里就咯咯咯地笑起来,在那儿给我幸灾乐祸,还说要去投诉502胶水公司呢。”朱黎明一回忆起林溪那些古灵精怪的往事来,就有些刹不住车,直到看到眼前的谭湛,才有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“对不起,人老了就是老想着这些以前的旧事。”他也直到这时,才意识到对林筝的忽视,有些不好意思,“相比起来,林筝就一直是个让人省心的体贴孩子。”他拍了拍林筝的肩,“如今一点也没变,除了变更漂亮了,还是那么安安静静,乖乖巧巧的。以前也是,林溪那些捣蛋事,几乎都是你去给她擦屁股的,你们爸妈也不怎么管你们,长姐如母,虽然你只比林溪早出生几分钟,但林溪太躁了,又太胡来,每次都是你照看着她,有
时候也多有迁就着她。她是很有天赋的大提琴手,但如果没有你的帮衬和打理那些生活社交琐事,她也走不到之前那一步。”
林筝有些不自在,心里也充满了难过和矛盾的痛苦,但她仍旧配合着朱黎明说的,朝他淡淡地微笑,她不敢多发一言,只静静地坐在一边,在朱黎明的眼里,这并无任何不妥,因为在他印象里,林筝就一直是这样的,比起林溪的灿烂和引人注目,她像是一块背景,沉默而安静。然而这一切在谭湛眼里就不可思议了起来,他看了看身边的林筝,心中疑惑而不解。
他怎么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错的,他从来不觉得林筝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,相反,她躁动、谎都不打草稿,睁眼说瞎话,看起来才像是会把打碎的花瓶粘起来假装没事的人……然而他到底也是意外的,原来对林溪,林筝包容而付出了许多,在朱黎明的形容里,林溪不谙世事,虽然对于喜欢她的人,那是不谙世事的天真,正如朱黎明一口一个的”小兔崽子“,他喜爱她,因而她的一切行为,在他眼里便是无伤大雅的调皮可爱。但对于陌生人,那种不谙世事就未免会给旁人带来麻烦了,从一个拉提琴的小女孩,成长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手,这背后需要斡旋的方方面面,都是林溪所不擅长的,但没
有人责怪她,因为她只需要拉好琴就可以了,这些琐碎而无趣的对外联络和社交,自然交给了林筝。而因林溪不通人情世故闯下的祸,也自然是林筝去处理,处理不好的,就由她来背黑锅。
谭湛听着朱黎明的回忆,看着身边沉默的林筝,有一瞬间突然有些替她觉得不公平。虽没有林溪那天才般的领悟力,但朱黎明的形容来看,林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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